来源 :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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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: 2024-12-31
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好转,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,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,对我省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、小巨人企业以及高校的计量检测费用实行减半收取,具体措施如下:
一 、减半政策实施期限
1.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2.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。
二、 适用范围
计量器具检定、校准及产品质量检验。
三、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
1.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名录内直接认定。
2.科技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、小巨人企业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档。
3.高校按照注册地在江苏省内直接认定。
4.对于证书单位不符合减半收费政策,证书单位购买的设备由生产厂家代送检的,如生产厂家符合减半政策,生产厂家除按以上三种方式进行认定以外,须提供供销合同(复印件加盖公章),且包括“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承担”相关条款。
5.在减半政策实施期限内,多次办理业务的,只需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交材料。
四、 减半政策咨询方式
联系人:高佳 联系电话:025-86435545
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
2024.12.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