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 :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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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: 2024-02-21
尊敬的客户:
对于分度值小于等于10 mg的天平,为防止送检过程中物流运输等环节对仪器设备硬件造成的损坏,以及振动等因素对天平准确度的影响,建议此类计量器具不实施送检,可联系我院安排检定人员进行现场检校。
现场检校安排联系人:刘炜,13851950033。
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业务管理部
2024年2月20日